辦理羈押法及監獄行刑法行政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 1 條
一、羈押法及監獄行刑法行政訴訟事件之類別: (一)甲類:除羈押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一項至第三項之情形及法律另有規定外,刑事被告因羈押所生之公法上爭議而依羈押法提起之撤銷訴訟、確認訴訟、給付訴訟(含課予義務訴訟及一般給付訴訟)。 (二)乙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受刑人因監獄行刑所生之公法爭議而依監獄行刑法提起之撤銷訴訟、確認訴訟、給付訴訟(含課予義務訴訟及一般給付訴訟)。 (三)丙類:受刑人對於廢止假釋、不予許可假釋或撤銷假釋之處分不服而提起之行政訴訟。 (四)其他:行政訴訟法補充適用之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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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上述的法律資料,辦理羈押法及監獄行刑法行政訴訟事件應注意以下事項: 1. 類別的劃分: - 甲類:指刑事被告因羈押所生的公法爭議,依據羈押法提起的撤銷訴訟、確認訴訟和給付訴訟。 - 乙類:指受刑人因監獄行刑所生的公法爭議,依據監獄行刑法提起的撤銷訴訟、確認訴訟和給付訴訟。 - 丙類:指受刑人不服廢止假釋、不予許可假釋或撤銷假釋處分,依據監獄行刑法提起的行政訴訟。 - 其他:指適用行政訴訟法補充適用的類別。 2. 相關案例: 根據法律資料,可以提供的相關案例如下: - 甲類案例:刑事被告因羈押所生的公法爭議,例如在被羈押期間對於處遇有不當行為,可以向法官、檢察官或監獄視察人員申訴,並依照相應的程序進行處理。 - 乙類案例:受刑人因監獄行刑所生的公法爭議,例如受刑人對於監獄處分不服,可以依法提起申訴並經過審議程序進行處理。 - 丙類案例:受刑人對於廢止假釋、不予許可假釋或撤銷假釋的處分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並進行相應的審理程序。 - 其他案例:根據適用行政訴訟法的類別,例如行政訴訟法補充適用的情況,可以根據相應的法律規定進行申訴和審理。 以上是根據提供的資料所能給出的釋義和相關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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