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懲戒法院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10

快速跳轉

十、本院保有之個人資料有誤或缺漏時,應由資料保有單位簽奉核定後更正之;有缺漏時,應由資料蒐集單位簽奉核定後補充之,並留存相關紀錄。 因可歸責於本院之事由,未為更正或補充之個人資料,應於更正或補充後,由資料蒐集單位以通知書通知曾提供利用之對象。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懲戒法院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第 10 條,在本院保有的個人資料出現錯誤或缺漏時,資料保有部門應經核准後進行更正;若有缺漏,則需經資料蒐集部門核准後進行補充,並保留相關紀錄。若因本院原因造成個人資料未進行更正或補充,則應在更正或補充後,由資料蒐集部門以通知書通知曾經提供利用該個人資料的對象。 參考資料:懲戒法院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

  • 個人資料名詞
  • 核定名詞
  • 通知書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懲戒法院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懲戒法院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第 10 條規定:「十、本院保有之個人資料有誤或缺漏時,應由資料保有單位簽奉核定後更正之;有缺漏時,應由資料蒐集單位…」(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懲戒法院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第 1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