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院為鼓勵協助同仁進修及針對辦案需要,在文書科下置圖書管理人員,由文書科人員兼任,專責圖書資料之蒐集、彙整及保管,並於適當空間存放。 前項圖書資料,本院及司法機關同仁得依本要點相關規定辦理借閱。
懲戒法院圖書管理要點第3條規定,法院為鼓勵協助同仁進修及針對辦案需要,在文書科下置圖書管理人員,由文書科人員兼任,專責圖書資料之蒐集、彙整及保管,並於適當空間存放。根據此條規,懲戒法院的圖書資料應由專責人員負責蒐集、整理與保管,並提供同仁依規定借閱。這樣的規定有助於提供法官與同仁所需的法律資料,以協助辦案和專業進修。 參考資料: - 中華民國司法院懲戒法院圖書管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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