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本院購置或受贈之圖書資料,由圖書管理人員登記保管。 受贈之圖書應加蓋捐贈人姓名以為紀念。
根據懲戒法院圖書管理要點第4條,該法規要求本院購置或受贈的圖書資料應由圖書管理人員登記保管。受贈的圖書則需要在書籤上加蓋捐贈人的姓名以作紀念。 舉例來說,如果法院收到一批圖書作為捐贈,根據該法條規定,圖書管理人員應該將這些圖書登記入冊並妥善保管。捐贈人的姓名也應該被加蓋在圖書上,以示感謝和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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