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續借歸還之圖書資料,須一個月後始能重借。但因特殊需要,且無人預約,經圖書管理人員同意者,不在此限。
根據懲戒法院圖書管理要點第9條,續借歸還的圖書資料需要在一個月之後才能再次借出。然而,如果有特殊需求且無人預約該圖書,經圖書管理人員同意,則不受此限制。 參考資料: - 懲戒法院圖書管理要點第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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