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會報任務如下: (一)本院廉政計畫之規劃事項。 (二)本院廉政工作之諮詢事項。 (三)本院廉政工作執行情形之督導及考核事項。 (四)其他有關端正機關風紀及促進廉能政治事項。
懲戒法院廉政會報設置要點第2條規定了該廉政會報的任務。根據這條規定,廉政會報的任務包括: (一)規劃本院的廉政計畫事項。 (二)提供本院廉政工作的諮詢事項。 (三)監督和考核本院廉政工作的執行情形。 (四)處理其他相關的促進廉能政治和維護機關風紀的事項。 以上是根據懲戒法院廉政會報設置要點第2條的內容進行的釋義。根據最新的資料,我沒有找到具體的範例或參考資料與這條法規有關。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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