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十一年法官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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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度內請延長病假或依法停職,除符合第四點第四款規定,依其規定辦理外,應扣除延長病假日數及停職期間,按比例發給年終工作獎金。但因安胎請延長病假之日數,不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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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法規,如果在年度內請延長病假或依法停職,除非符合第四點第四款規定,否則應根據日數比例扣除年終工作獎金。然而,安胎請延長病假的日數則不予扣除。 參考資料:一百十一年法官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第 8 條
- 停職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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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