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十一年法官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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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經職務監督權人依法官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為書面發命令促其注意或書面警告處分者,發給年終工作獎金四分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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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一百十一年法官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第7條,如果法官受到職務監督權人根據法官法第21條第1項發出書面命令促其注意或書面警告處分,則其年終工作獎金將減少為原本的四分之三。 以相關資料作為參考,根據司法院公報第12218號判決書,法官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第7條之適用情形舉例,如有法官因違反職務規範受到職務監督權人發出書面警告處分,則其年終工作獎金將減少為原本的四分之三。
- 第二十一條第一項條文
- 書面警告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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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