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金融局組織條例 第 1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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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辦事細則,由本局擬訂,報請財政部核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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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財政部金融局組織條例第14條,該局的辦事細則由本局擬訂,需經財政部核定才能生效。這意味著該局對於自己的內部業務進行規範和制定辦事程序有一定的自主權,但仍然需要經過上級機關的審核和核准。相關的範例或許可以參考財政部相關文件和公告,以了解該局如何根據法規制定辦事細則的具體細節。
立法沿革 1 版
(0800517 制定)
本局辦事細則,由本局擬訂,報請財政部核定之。
立法理由明定本局辦事細則之擬訂及核定機關。
- 核定名詞
(0800517 制定)
明定本局辦事細則之擬訂及核定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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