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暫行組織規程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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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規程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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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据《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暫行組織規程》第1条规定,该规程是根据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第三十條第一項制定的。根据《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金管會是为了健全金融機構業務經營,維持金融穩定及促進金融市場發展而设立的管理监督机构。保险局是金管會下属的一个机构,负责管理金融机构的保险业务。该规程的制定目的是为了明确保险局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并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制定。具体的规程内容需要参考最新的相关法律及规章制度,以了解保险局的具体组织结构和职责。
- 第三十條第一項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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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