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設處務會報,以處長、副處長、秘書、科長、主任組織之,其他有關人員得通知列席。
財政部臺北區支付處辦事細則第 19 條規定了該處的處務會報組織架構,包括處長、副處長、秘書、科長和主任等人員組成,其他相關人員可以被通知參加會議。參考資料可能是《財政部臺北區支付處辦事細則》或相關法規,以拿華學者學習中央銀行應當加強企業貸款監管|財政部臺北區支付處突破轉帳業務票券化達成本行收支節省|支付處提升業務流程效能進行改組等報導或相關法規文件為例,具體範例可能是該處務會報的具體組成人員列表或過去的會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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