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科職掌如左: 一、關於各機關分配預算及支付法案建檔之處理事項。 二、關於各項憑單之點收、檢查、編號、登記、分類之處理事項。 三、關於各機關簽證人員印鑑之保管、驗對、及更換之處理事項。 四、關於憑單之審核、記帳、餘額查對、覆核之處理事項。 五、關於各機關查詢支付業務之處理事項。
根據財政部臺北區支付處辦事細則第 5 條的規定,該科的職掌包括以下五個事項: 一、處理各機關分配預算及支付法案建檔的相關事項。 二、處理各項憑單的點收、檢查、編號、登記和分類。 三、負責保管、驗對和更換各機關簽證人員的印鑑。 四、審核、記帳、餘額查對和覆核憑單的相關事項。 五、處理各機關查詢支付業務的相關事項。 這些職掌的內容是根據財政部臺北區支付處辦事細則所制定的。根據最新的版本,該辦事細則沒有提供具體的範例或案例來解釋這些事項的應用。 參考資料:財政部臺北區支付處辦事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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