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財政部臺北區支付處辦事細則 第 7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平時勤惰,由人事室查,凡請假、公出人員均須填單奉准後方得離公,並將請假單送人事室記存。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