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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財稅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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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為推進工作、溝通內部各單位意見,加強業務協調與聯繫,每月舉行所務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集臨時會議。 前項所務會議由所長、副所長、秘書、各組組長、會計員、人事管理員及有關業務人員組成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財政部財稅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第 15 條,該所每月舉行所務會議一次,目的在於推進工作、溝通內部各單位意見,並加強業務協調與聯繫。當需要時,該所也可以召開臨時會議。所務會議的成員包括所長、副所長、秘書、各組組長、會計員、人事管理員以及相關業務人員。 參考資料: - 財政部財稅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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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財稅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財政部財稅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第 15 條規定:「本所為推進工作、溝通內部各單位意見,加強業務協調與聯繫,每月舉行所務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集臨時會…」(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財政部財稅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第 1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