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組掌理左列事項: 一、學員品德、思想、生活輔導考核計畫之擬訂與實施。 二、學員文康活動、交誼活動計畫擬訂與實施。 三、學員生活教育管理事項。 四、學員結訓典禮之協調準備事項。 五、學員輔導考核資科之蒐集、登記、整理與保管事項。 六、學員輔導成績之評定事項。 七、學員意見反映之處理事項。 八、輔導員之遴聘事項。 九、學員申請住宿之審查、分配與外租宿舍之協調。 十、夜間班次學員生活管理與輔導考核事項。
根據財政部財稅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第5條,輔導組的職責包括以下事項: 1. 擬訂和實施學員品德、思想、生活輔導考核計畫。 2. 擬訂和實施學員文康活動、交誼活動計畫。 3. 學員生活教育管理事項。 4. 協調準備學員結訓典禮事項。 5. 蒐集、登記、整理和保管學員輔導考核資料。 6. 學員輔導成績的評定事項。 7. 處理學員意見反映事項。 8. 輔導員的遴聘事項。 9. 審查、分配和協調外租宿舍的學員住宿申請事項。 10. 夜間班次學員生活管理和輔導考核事項。 根據最新資料,《財政部財稅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是2016年6月14日所公告的,該條第5條的範例可能會根據不同時間點有所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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