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處務規程 第 1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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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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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財政部處務規程第15條規定,財政部在處理業務時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照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這表示在財政部內部,不同層級的人員根據分層負責明細表所指定的範圍和職權進行業務處理和決策。該明細表規定了各個層級的職責和授權範圍,以確保工作的順利進行和權責的明確劃分。 資料示例: 根據財政部處務規程第15條的規定,以及財政部分層負責明細表,例如「財政部核算處分層負責明細表」,該明細表中明確規定了核算處的人員在財務核算方面的職責和授權範圍。比如,核算處長擁有授權核准財務報表的權限,而組長則負責核實財務數據的準確性。根據這些規定,核算處的人員可以根據各自的職責進行相應的業務處理和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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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