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組長襄助組長處理組務,並於組長不在組時,代理其職務。
根據財政部金融局辦事細則第19條,副組長的職責包括襄助組長處理組務,並且在組長不在組時代理其職務。這表示在組長暫時離開組織時,副組長有權代理組長的職務,負責處理組務事項。這個規定保證了組織的運作連續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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