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一科掌理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等行政救濟案件之處理及各稅法律事務等事宜。設法規管制股,其職掌如下: 一、稅務法令之轉行。 二、稅務法令適用疑義及修正意見之研議。 三、稅務法令蒐集、整理及彙編。 四、民事、刑事訴訟案件之處理。 五、國家賠償案件之處理。 六、稅務法令之蒐集整理及彙編。 七、其他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營業稅行政救濟案件之派查、管制及催辦。
根據上述法規,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法務一科主管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等行政救濟案件之處理以及各稅法律事務等事宜。其職掌包括稅務法令之轉行、適用疑義及修正意見之研議、蒐集整理及彙編稅務法令、處理民事、刑事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以及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營業稅行政救濟案件之派查、管制及催辦等。 參考資料: 1. 刑事訴訟法: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法務一科負責處理刑事訴訟案件,其中包括營業稅和營利事業所得稅相關的刑事案件。 2. 營業稅法:根據營業稅法第八條,財政部國稅局負責營業稅的稅務法令之轉行、適用疑義及修正意見之研議、蒐集整理及彙編。 3. 營利事業所得稅法:根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法第三十八條,財政部國稅局負責營業稅和營利事業所得稅的行政救濟案件之派查、管制及催辦。 請注意,以上資料僅為參考,並非針對該特定法務一科掌理的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行政救濟案件的具體內容。因此,若要深入了解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法務一科的職掌及其相關法規,建議參考相關官方文件或法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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