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秘書權責如左: 一、文稿、文件之核閱。 二、重要與機密文件之處理及分配。 三、各單位工作推進之配合聯繫。 四、重要會議之參加。 五、施政計畫及報告之審核。 六、各處、室間權責爭議之協調。 七、職責上應呈報總局長之重要事項。 八、總局長、副總局長交辦事項。
根據財政部關稅總局辦事細則第20條,主任秘書具有以下權責: 1. 核閱文稿和文件。 2. 處理和分配重要和機密文件。 3. 協調和聯繫各單位的工作推進。 4. 參加重要會議。 5. 審核施政計畫和報告。 6. 協調各處和室之間的權責爭議。 7. 呈報總局長之重要事項。 8. 執行總局長和副總局長交辦的事項。 根據這些內容,主任秘書在財政部關稅總局內具有相當重要的地位和責任。他們負責核閱文件、處理機密文件、協調工作,並參與重要會議。此外,他們也需要審核施政計畫和報告,以確保其符合相關法規和政策。此外,主任秘書也需要解決各部門之間可能出現的權限和責任爭議,並負責向總局長匯報重要事項。此外,他們還需要完成總局長和副總局長交辦的事項。 這些權責的目的在於確保財政部關稅總局的順利運作,使其能夠有效地履行其職責和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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