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堵分局掌理轄區內之進出口貨物通關事宜。分設七課、二十四股,各課、股之職掌如左: 一、總務課掌理印信、文書、庶務及出口報單之審核、副本核發、補發檔存等事項。分設三股辦事。 (一) 總務股: 1 文書及印信之管理。 2 財產之管理。 3 一般行政管理及總務事項。 (二) 簽證股: 1 出口報單副本之核發、補發、加註更正及處理。 2 國貨復運進口案件之核銷。 (三) 審核股: 1 連線 C1 出口報單之受理及審核。 2 放行後出口報單之電腦審核。 3 出口報單之理單分類,列印清表及編號裝袋。 4 未送審核出口報單之追蹤。 二、進口業務一課掌理進口報單之收單、建檔、分類估價、銷證及放行等事項。分設五股辦事: (一) 第一至第三股: 1 進口報單之收單、建檔。 2 進口貨物之分類估價。 3 核銷輸入許可證及其他簽審文件。 4 核定進口貨物之稅費及放行。 5 疑似大陸物品及到貨不符案件之處理。 6 行政救濟案件之處理。 7 逾期不退運或申請放棄貨物之處理。 8 掉換貨物之處理。 9 退運案件之處理。 10 C1 進口報單之補收單及逾期未補送報單之處理。 11 C1 進口報單之審核及應補應退稅費之簽辦。 (二) 第四股: 1 國貨復運進口案件之處理。 2 三角貿易案件之處理。 3 洋貨復出口案件之處理。 4 押款之收取、退還及抵繳。 5 逾期不退運及放棄貨物處理紀錄之製作。 6 關務行政救濟案件之管理。 7 貨品送外化驗鑑定、稅則疑義解答、查價案件之管理。 8 一般行政管理事項。 (三) 第五股: 1 進出口貨樣之點收、登記、保管及發還。 2 進出口貨樣之借調及銷案。 3 逾期未發還貨樣之處理。 4 貨樣檔案文卷之管理及銷毀。 三、進口業務二課掌理進口報單之收單、建檔、分類估價、銷證、放行及課徵進口貨物之稅費等事項。分設五股辦事: (一) 第一股至第三股: 1 進口報單之收單、建檔。 2 進口貨物之分類估價。 3 核銷輸入許可證及其他簽審文件。 4 核定進口貨物之稅費及放行。 5 疑似大陸物品及到貨不符案件之處理。 6 行政救濟案件之處理。 7 逾期不退運或申請放棄貨物之處理。 8 掉換貨物之處理。 9 退運案件之處理。 10 C1 進口報單之補收單及逾期未補送報單之處理。 11 C1 進口報單之審核及應補應退稅費之簽辦。 12 進口保稅案件之處理 (第一股辦理) (二) 第四股: 1 進口貨物完、免稅照及貨物稅臨時運單之處理。 2 進口艙單及轉運申請書之處理。 3 進口貨物短溢卸 (艙單部分) 之處理。 4 列印稅費繳納證及電腦放行通知單。 5 滯納金之核收及逾期不繳稅案件之處理。 6 稅款之登錄及對帳。 7 編制各類稅收日、月報表。 8 押款之收取、退還及抵繳。 9 一般行政管理事項。 (三) 第五股: 1 進口貨物補稅案件之登錄,查核及繕發補稅案件。 2 補稅異議案件之移送複查。 3 逾期欠稅案件之移送執行。 4 進口貨物課徵稅費改估案件之處理。 四、審核課掌理進口報單之審核、管理、追蹤等事項。分設二股辦事: (一) 審核一股: 1 進口報單之收送、勾稽。 2 進口報單之理單編號。 3 進口證明書之核發。 (二) 審核二股: 1 進口報單之審核、追蹤。 2 進口報單副本之核發。 3 審核用進口報單影本之造送。 五、出口業務課掌理出口報單之收單、分估、放行及其相關事項。分設三股,各股之職掌如左: (一) C2、C3 出口報單之分估、放行及其所附單證之核銷。 (二) 出口報單申報錯誤之更正。 (三) 出口貨物違章及其行政救濟案件之處理。 (四) 侵害智慧財產權案件及偽標產地商標案件之處理。 (五) 非連線出口報單之收單、稅則初核、建檔、補檔及抽驗等事項 (第一、第二股辦理) 。 (六) 出口退關、註銷報關及三角貿易復出口案件之處理 (第一、二股辦理) 。 (七) 出口貨物進倉資料建檔事項 (第一、二股辦理) 。 (八) 國洋貨復出口案件之處理 (第三股辦理) 。 (九) 輸出許可證修改及補發案件之簽證 (第三股辦理) 。 (十) 出口貨物代收費用繳納證之核發及代收費用之補徵與退還。 六、稽查課掌理所轄各貨櫃集散站、進出口貨棧、保稅倉庫之監管及進出口貨物之押運等事項。分設三股辦事。 (一) 倉庫一、二股: 1 貨櫃集散站、進出口貨棧及保稅倉庫之監管。 2 進口貨櫃 (物) 艙單之核銷、貨櫃 (物) 提領之抽核及放行單證之核對。 3 進口貨櫃拆櫃進倉,進儲貨棧及保稅倉庫之監視抽核。 4 進口貨物短溢卸報告、破損報告之核對簽證,逾期貨、聲明放棄貨物、私貨、扣押貨物之抽核。 5 進出口貨櫃經核准換櫃之監視及貨物之加作嘜頭、標誌、箱號之抽核。 6 進出口貨物經核准看樣、取樣、打包、公證、重新包裝之巡視抽核。 7 進口艙單之過濾及貨櫃 (物) 之檢視。 8 出口貨櫃 (物) 進出棧之巡視查核。 9 出口貨櫃 (物) 註銷、退關或轉船之巡視抽核。 (二) 督察股: 1 各種規費之徵收。 2 辦理各種押運業務。 3 申請辦公時間外提領貨物之審核。 4 尚未報關進口貨物申請監視加做嘜頭之審核。 七、驗貨課掌理進出口貨物查驗事項。分設三股,各股之職掌如左: (一) 進出口報單之派驗。 (二) 進出口貨物之查驗。 (三) 進出口貨樣之提取。 (四) 緝私報告之繕寫。
根据提供的资料,財政部基隆關稅局辦事細則第 17條规定了基隆關稅局的職掌。其中,第五堵分局负责管辖其轄區內的進出口貨物通關事宜,分設七課、二十四股,各課、股負責不同的工作。具体来说,總務課主要负责印章、文书、杂务和出口报单的审批、副本核发、补发等事项;進口業務一課主要负责进口报单的收单、建档、分类估价、销售证等事项;進口業務二課主要负责进口报单的收单、建档、分类估价、销售证、放行以及課徵进口货物的稅费等事项;審核課主要负责进口报单的审查、管理、追踪等事项;出口業務課主要负责出口报单的收单、分估、放行等事项;稽查課主要负责所辖的貨櫃集散站、进出口貨棧、保稅倉庫的监管以及进出口货物的押运等事项;驗貨課主要负责进出口货物的查验事项。 For example, 第五股 of 進口業務一課 is responsible for the handling of cases such as suspected goods from mainland China, goods not matching the description, and administrative relief cases. They are also responsible for handling cases of goods that have not been returned within the deadline or cases where the owner has applied to abandon the goods. According to the 貨棧貨櫃集散站保稅倉庫物流中心及海關指定業者實施自主管理辦法, the 自主管理事項 for a container storage and distribution station includes the processing of shipping lists, the release of imported containers, and the inspection and approval of container seals. Based on these regulations, it can be understood that the different departments of the 財政部基隆關稅局 have clear responsibilities and procedures for handling various customs-related mat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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