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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基隆關稅局辦事細則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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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組長、副主任、副隊長、副分 (支) 局長襄助組長、主任、隊長、分 (支) 局長綜理本單位業務,並於組長、主任、隊長、分 (支) 局長不在時代理其職務。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財政部基隆關稅局辦事細則第 27 條,副組長、副主任、副隊長、副分 (支) 局長可以襄助組長、主任、隊長、分 (支) 局長綜理本單位的業務,並在組長、主任、隊長、分 (支) 局長不在時代理其職務。 參考資料:《財政部基隆關稅局辦事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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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基隆關稅局辦事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財政部基隆關稅局辦事細則第 27 條規定:「副組長、副主任、副隊長、副分 (支) 局長襄助組長、主任、隊長、分 (支) 局長綜理本單位業務,…」(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財政部基隆關稅局辦事細則第 2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