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組長、副主任、副隊長、副分 (支) 局長襄助組長、主任、隊長、分 (支) 局長綜理本單位業務,並於組長、主任、隊長、分 (支) 局長不在時代理其職務。
根據財政部基隆關稅局辦事細則第 27 條,副組長、副主任、副隊長、副分 (支) 局長可以襄助組長、主任、隊長、分 (支) 局長綜理本單位的業務,並在組長、主任、隊長、分 (支) 局長不在時代理其職務。 參考資料:《財政部基隆關稅局辦事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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