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一組掌理第一航廈入出境旅客行李檢查、應稅行李課徵、過境旅客行李存棧,進出口貨棧、保稅倉庫及免稅商店之監管等事項。分設四課、十四股,各課、股之職掌如左: 一、第一課辦理入出境旅客行李檢查及出入境旅客諮詢服務等事宜,分設五股辦事: 第一、二、三、四股:辦理入出境旅客行李檢查事宜。 第五股: 1 旅客攜帶已稅物品出境登記。 2 暫准通關物品之出境或出口物品之核銷。 3 海關各項規定之答詢事宜。 4 押金案件之核退、電腦登記案件之核銷。 5 一般行政管理事項及其他交辦事項。 二、第二課掌理入境托運行李X光儀器檢查事宜。分設三股辦事。各股之職掌如左: 1 入境旅客托運行李X光檢查儀之透視檢查、掛牌及押運。 2 掛牌行李件數之登記及注檢表之追蹤。 三、第三課辦理入境旅客應稅行李物品之稽徵、旅客過境行李存棧及入境旅客申報單之管理等事項。分設三股辦事: 第一股: 1 入境旅客攜帶應稅行李物品之驗估、徵稅。 2 使用暫准通關證行李物品、進出口通關案件之處理。 3 入境短暫停留非國內居住旅客,其隨身攜帶應稅物品之登記管理。4 入境旅客攜帶黃金及保稅原料預報報單案件之驗估事宜。 第二股: 1 留關待辦行李物品之入出倉、收單、徵稅及放行之處理。 2 留關待辦行李物品之保管及退運、押運。 3 逾期未提領行李物品之處理及繕具逾期報告。 4 入境旅客攜帶超量黃金及保稅原料預報報單案件之處理。 5 出境旅客攜帶非屬樣品貨物出口通關方式單一窗口作業及入境旅客攜帶藥品、食品簽放作業單一窗口作業。 第三股: 1 入境旅客申報單之收集、整理及保管。 2 入境旅客申報單之調閱 (印) 管理。 3 入境旅客申報單之清理銷毀。 4 文書之收發整理及歸檔。 5 旅客存棧行李進、出倉之監視。 6 存棧逾期行李之處理。 7 入境檢查室內各航空公司旅客先、後到行李之抽核管理。 四、第四課掌理進、出口及保稅倉庫之監管事宜。分設三股辦事: 第一股: 1 進口貨物進倉、存倉及出倉之監管。 2 進口轉運貨物 C1 轉運准單之核發。 3 監視進口轉運貨物、進儲保稅倉庫之保稅貨物 (D8) 裝運保稅卡車及加封。 4 扣押貨物、無主貨物及轉口貨物之處理。 5 海空聯運、轉運貨物通關之處理。 6 交接區進出口貨物之處理。 第二股: 1 出口貨物之進倉、出倉、退倉、退關、更改航機及航空標籤等作業之監管。 2 保稅倉庫貨物退運出口作業之監管。 3 復運出口 (包括三角貿易轉口) 貨物退運出口作業之監管。 第三股: 1 保稅倉庫之監督與管理。 2 免稅商店之管理。 3 航空餐點供應之管理。 4 保稅倉庫設立之勘查。
財政部臺北關稅局辦事細則第6條是關於稽查一組的職掌和組織架構。根據該條款,稽查一組負責處理第一航廈入出境旅客行李檢查、應稅行李課徵、過境旅客行李存棧,以及進出口貨棧、保稅倉庫及免稅商店的監管等事項。稽查一組分為四課和十四股,並對每個課和股的職掌進行了詳細的描述。 其中,第一課負責入出境旅客行李檢查及諮詢服務等事務,分設五股,包括辦理入出境旅客行李檢查事務和處理旅客的問答事項。第二課負責入境托運行李X光儀器檢查事務,分設三股,包括進行入境旅客托運行李的X光檢查和相關登記工作。第三課負責入境旅客應稅行李物品的稽徵、旅客過境行李存棧和入境旅客申報單的管理等事項,分設三股,包括進行入境旅客應稅行李物品的驗估和徵稅,以及處理行李物品的入出倉和保管等工作。第四課負責進出口及保稅倉庫的監管事務,分設三股,包括監管進口貨物進出倉和處理扣押貨物等工作,以及監督保稅倉庫和免稅商店的運作。 以上的解釋是根據問題中提供的參考資料,特別是財政部臺北關稅局辦事細則第6條的內容進行的。由於問題沒有提供最新的參考資料,因此無法提供最新的例子來支持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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