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各分局辦事細則 第 1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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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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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各分局辦事細則第12條規定,各分局在處理業務時,應採用分層負責制度,根據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這意味著分局的負責人或主管人員會根據明細表的規定,依序授權下屬人員處理相應的業務。具體的業務範疇和授權內容則需參照相關的明細表來確定。例如,如果明細表中規定某個業務由分局負責人決定,那麼該負責人可以根據自己的職權和授權範圍來處理該業務的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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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