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各分局辦事細則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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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管理課掌理事項如下: 一、納稅服務、租稅教育及宣導。 二、企劃管考業務。 三、文書、檔案及庶務管理。 四、稅務管理。 五、電腦設備管理、登錄站作業及列印作業(含各項課稅資料建檔)。 六、地區性營業稅進銷項登錄作業。 七、各稅稅款劃解及退稅管理。 八、單照管理。 九、全功能櫃檯作業(不含營業稅)。 十、其他有關服務管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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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各分局辦事細則第 5 條是關於服務管理課掌理事項的規定。根據這條條文,服務管理課的職掌包括以下事項: 1. 納稅服務、租稅教育及宣導。 2. 企劃管考業務。 3. 文書、檔案及庶務管理。 4. 稅務管理。 5. 電腦設備管理、登錄站作業及列印作業(包含各項課稅資料建檔)。 6. 地區性營業稅進銷項登錄作業。 7. 各稅稅款劃解及退稅管理。 8. 單照管理。 9. 全功能櫃檯作業(不包含營業稅)。 10. 其他有關服務管理事項。 這些事項跟稅務相關的各種服務都是該課負責的,包括納稅服務、稅務宣導、企劃管考業務、稅務管理等等。此外,該課還負責電腦設備管理、登錄站作業、列印作業以及相關的課稅資料建檔等工作。另外,地區性營業稅進銷項登錄作業也是屬於該課的職掌之一。還有,各種稅款的劃解和退稅管理也是該課的責任範圍之一。此外,單照管理和全功能櫃檯作業也是該課的職掌之一。最後,該課還負責其他相關的服務管理事項。 參考資料: -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各分局辦事細則
- 營業稅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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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