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良利用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儲備適宜改良利用國有非公用土地之規劃及核定。 二、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改良利用之規劃執行及督導考核。 三、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之規劃、審核及督導考核。 四、國有不動產辦理都市更新業務之規劃、審核及督導考核。 五、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委託經營之規劃、審核及督導考核。 六、國有非公用土地使用管制變更案件之處理及督導。 七、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改良利用有關法令之研訂。 八、其他有關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改良利用事項。
根據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處務規程第 8 條,《改良利用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儲備適宜改良利用國有非公用土地之規劃及核定。 根據台灣的法規,國有土地可以被儲備並規劃用於改良利用,這項規劃需要經過該組的核定。 二、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改良利用之規劃執行及督導考核。 該組負責執行和監督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的改良利用規劃,並進行考核。 三、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之規劃、審核及督導考核。 該組負責規劃、審核及監督國有非公用土地上的地上權設定。 四、國有不動產辦理都市更新業務之規劃、審核及督導考核。 該組負責規劃、審核及監督國有不動產的都市更新業務。 五、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委託經營之規劃、審核及督導考核。 該組負責規劃、審核及監督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的委託經營事項。 六、國有非公用土地使用管制變更案件之處理及督導。 該組負責處理和監督國有非公用土地使用管制變更案件。 七、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改良利用有關法令之研訂。 該組負責研訂有關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改良利用的法令。 八、其他有關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改良利用事項。 該組負責處理其他有關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改良利用的事項。 論述資料: 根據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處務規程第 8 條的內容,該組的職掌主要包括儲備適宜改良利用國有非公用土地的規劃核定,以及規劃、審核、督導和考核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的改良利用事項。此外,該組也負責處理國有非公用土地使用管制變更案件,以及研訂有關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改良利用的相關法令。 此外,該組也處理其他有關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改良利用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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