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辦事細則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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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估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有房地清查計畫之擬訂及執行。 二、國有房地各項案件之勘查、分割及勘查表製作、相關產籍異動。 三、地籍錯誤、地籍糾紛、土地複丈及地籍圖、簿不符案件之處理。 四、界址調整及共有房地協議分割案件之處理。 五、地籍圖重測案件之領界、會勘、認章及相關事宜之處理。 六、接獲分算地價案件之處理。 七、估價小組會議之幕僚作業。 八、地價資料之蒐集與管理、國有財產之查估及計價。 九、國有財產產價異議案件之處理。 十、其他有關國有財產之清查、勘查、圖籍管理及計價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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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辦事細則第六條,勘估科的掌理事項包括以下內容: 一、擬訂和執行國有房地清查計畫。 例如,該科負責規劃和執行國有房地的清查工作,確保國有財產的清查工作順利執行。 二、進行國有房地的勘查、分割和勘查表製作、相關產籍異動。 例如,在處理國有房地相關案件時,該科負責進行實地勘查、協助分割房地、製作勘查表並確保相關產籍變動的處理正確。 三、處理地籍錯誤、地籍糾紛、土地複丈及地籍圖、簿不符案件。 例如,該科負責解決地籍相關的問題,包括處理地籍錯誤、地籍糾紛、土地複丈以及地籍圖、簿不符的情況。 四、處理界址調整及共有房地協議分割案件。 例如,該科負責處理界址調整以及共有房地協議分割的相關案件,確保界址的準確性和共有地的合法分割。 五、處理地籍圖重測案件的領界、會勘、認章及相關事宜。 例如,在地籍圖重測案件中,該科負責進行領界、會勘、認章等工作,確保地籍圖重新測量的準確性。 六、處理接獲分算地價案件。 例如,該科負責處理接收的分算地價案件,進行相關的審查和評估工作。 七、參與估價小組會議的幕僚作業。 例如,該科負責參與估價小組會議,協助進行相關的幕僚工作。 八、收集和管理地價資料、進行國有財產的查估和計價工作。 例如,該科負責收集和管理有關地價的資料,並進行國有財產的查估和計價工作。 九、處理國有財產產價異議案件。 例如,該科負責處理國有財產產價異議案件,進行相關的審查和裁決工作。 十、其他有關國有財產的清查、勘查、圖籍管理和計價事項。 例如,該科負責處理其他有關國有財產的清查、勘查、圖籍管理以及計價等事項。 參考資料: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辦事細則第6條 - https://www.finance.gov.tw/ct.asp?xItem=16921&ctNode=658&m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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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協議分割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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