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國庫券及洽借短期借款之款項,均歸入國庫存款戶;償還時,由國庫存款戶支付。
根據國庫券及短期借款條例第7條的規定,發行國庫券或洽借短期借款所得的款項,應歸入國庫存款戶。當需要償還款項時,則由國庫存款戶來支付。具體來說,當政府發行國庫券或洽借短期借款時所得到的金額,會被存入國庫存款戶中。當政府需要償還這些款項時,則會從國庫存款戶中支付出去。 參考資料: 《國庫券及短期借款條例》
國庫券發行收入,均歸入國庫存款戶;償還時,由國庫存款戶支付,並由審計部監督。
立法理由本條係規定國庫券發行收入及其償還之處理原則,以為實際作業時之依據。
發行國庫券及洽借短期借款之款項,均歸入國庫存款戶;償還時,由國庫存款戶支付。
立法理由一、由於發行國庫券之款項,均歸入國庫存款戶;償還時,由國庫存款戶支付‧故洽借短期借款之款項亦應依其方式辦理,爰予增訂。 二、依「國庫法」第三十二條「國庫之審計事務,由審計機關辦理之。」規定,末句「並由審計部監督」無重複規範之必要,爰予刪除。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本條係規定國庫券發行收入及其償還之處理原則,以為實際作業時之依據。
一、由於發行國庫券之款項,均歸入國庫存款戶;償還時,由國庫存款戶支付‧故洽借短期借款之款項亦應依其方式辦理,爰予增訂。 二、依「國庫法」第三十二條「國庫之審計事務,由審計機關辦理之。」規定,末句「並由審計部監督」無重複規範之必要,爰予刪除。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