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國庫券經理辦法28

快速跳轉
  1. 1.中央銀行收到各委託金融機構銷清單經核對無誤後,應編製核銷總清單送財政部辦理核結,並由財政部定期或不定期派員會同中央銀行人員前往各委託金融機構抽查。
  2. 2.財政部辦理核結後,各委託金融機構應即將密封保管之國庫券註明核結文號,保管期滿辦理銷毀。
  3. 3.中央銀行經付國庫券之核銷及核結手續與其委託之金融機構同。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國庫券經理辦法第28條的規定,我們可以得知以下幾點解釋: 1. 核銷程序:根據該條第1項的規定,各金融機構在核銷國庫券後,需要將核銷清單提交中央銀行並經過核對確認。中央銀行在確認無誤後,應該編製核銷總清單並送交財政部進行核結。這樣的核銷程序有助於確保國庫券的處理準確無誤。 2. 國庫券的保管:根據該條第2項的規定,財政部在核結後,應告知每個金融機構該國庫券的核結文號,金融機構需要在國庫券上註明核結文號。之後,金融機構需要將這些國庫券密封保管,直至保管期滿後進行銷毀。這樣的保管措施有助於確保國庫券的安全性。 3. 核銷及核結手續:根據該條第3項的規定,中央銀行在付款國庫券時,需要遵循與委託金融機構相同的核銷及核結手續。這樣可以確保無論是中央銀行還是委託金融機構在處理國庫券時都能夠遵循統一的程序。 根據以上解釋,可以得出一個與參考資料相關的例子:假設一個委託金融機構核銷了一筆國庫券並提交給中央銀行。中央銀行在核對無誤後編製了核銷總清單,並將其送交財政部進行核結。核結完成後,金融機構被通知將核結文號註明在該國庫券上,並將該國庫券進行密封保管,直到保管期滿後進行銷毀。這樣的程序可以確保國庫券的處理和安全性。

  • 名詞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國庫券經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庫券經理辦法第 28 條規定:「中央銀行收到各委託金融機構核銷清單經核對無誤後,應編製核銷總清單送財政部辦理核結,並由財政部定期…」(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庫券經理辦法第 2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