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內菸酒專賣暫行條例施行細則 第 2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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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條例第十二條所為菸葉收穫量之檢定,其計算標準及實施方法,由專賣機關另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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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臺灣省內菸酒專賣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23條,菸葉收穫量之檢定的計算標準及實施方法由專賣機關另行訂定。具體實施細節可以參考專賣機關所制定的相關規定或指南。
- 第十二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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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