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劣菸劣酒回收銷毀處理辦法11

快速跳轉
  1. 1.責任廠商應於完成菸酒回收銷毀後,將其處理過程及結果函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必要時,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轉陳中央主管機關。
  2. 2.責任廠商應詳載並妥善保存有關菸酒回收銷毀之完整書面資料至少五年,以供查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劣菸劣酒回收銷毀處理辦法第11條的內容,回答如下: 1. 該條款指出,責任廠商在完成菸酒回收銷毀後,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告其處理過程和結果,並將相關文件備案。在需要的情況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可以轉交給中央主管機關查閱。 2. 該條款要求責任廠商詳細記載並妥善保存與菸酒回收銷毀相關的完整書面資料,保存期限為至少五年,以便日後查核。 參考資料: 劣菸劣酒回收銷毀處理辦法 第11條

  • 主管機關名詞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劣菸劣酒回收銷毀處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劣菸劣酒回收銷毀處理辦法第 11 條規定:「責任廠商應於完成菸酒回收銷毀後,將其處理過程及結果函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必要時,由直…」(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劣菸劣酒回收銷毀處理辦法第 1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