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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4 分鐘

所得稅法 第 115 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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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所得稅法第 115 條已於民國 68 年刪除,原核課與徵收期間規定,現由稅捐稽徵法第 21 至 23 條統一規範。

Q · 所得稅法第 115 條還有效嗎?

所得稅法第 115 條已於民國 68 年刪除。原本規範所得稅的核課期間(5 年內可發現漏報補徵)與徵收期間(7 年內未徵起即不得再徵)。刪除原因是稅捐稽徵法第 21 條(核課期間)、第 22 條(起算點)、第 23 條(徵收期間)已統一規定所有稅目的時效,避免規定重疊。現在查所得稅的補稅或徵收時效,一律適用稅捐稽徵法。

白話解讀

這條原本規範所得稅的核課期間(5 年內發現漏報還可補徵)、徵收期間(7 年內未徵起就不能再徵),是納稅人最在意的兩道時效防線。民國 68 年因稅捐稽徵法第 21、22、23 條已統一規定所有稅目的核課與徵收期間,避免規定重疊,本條整條刪除。現在要查所得稅時效,直接看稅捐稽徵法。

法律定性

所得稅法第 115 條為已刪除條文。其原始功能在規範所得稅之核課期間與徵收期間,即稅捐機關得補徵稅款及強制徵收的法定時效。自民國 68 年起,相關時效改由稅捐稽徵法第 21 條至第 23 條統一規範,本條不再單獨適用。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所得稅法第 115 條是什麼?

已刪除的條文,原本規範所得稅的核課期間與徵收期間兩道時效防線。

Q2所得稅法第 115 條為什麼被刪除?

因稅捐稽徵法第 21、22、23 條已統一規定所有稅目的核課與徵收時效,為避免重疊於民國 68 年刪除。

Q3所得稅核課期間幾年?

依稅捐稽徵法第 21 條,已依限申報者 5 年;未申報或以詐術逃漏者 7 年。

Q4所得稅徵收期間幾年?

依稅捐稽徵法第 23 條,徵收期間為 5 年,自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算。

Q5條文刪除後時效規定看哪一條?

直接看稅捐稽徵法第 21 條(核課)、第 22 條(起算)、第 23 條(徵收)。

Q6漏報所得稅可以補徵多久?

已申報而漏報為 5 年內,故意以詐術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者延長為 7 年。

Q7稅款多久沒徵就不能再徵?

已核定稅款的徵收期間為 5 年,逾期未徵起且無中斷事由者,徵收權即消滅。

Q8已刪除的所得稅法條文還能引用嗎?

不可作為現行法源引用,僅具歷史與沿革參考價值,實務適用一律改用稅捐稽徵法。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itemold_article_115current_law
核課期間5 年(原所得稅法第 115 條)5 年(已申報)/7 年(未申報或逃漏),稅捐稽徵法第 21 條
徵收期間7 年(原所得稅法第 115 條)5 年,稅捐稽徵法第 23 條
適用範圍僅限所得稅統一適用全部稅目
現行法源已刪除,不再適用稅捐稽徵法第 21、22、23 條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国税通則法 第70条(更正・決定等の期間制限)・第72条(国税の徴収権の消滅時効)
🇰🇷 韓國국세기본법 제26조의2(국세 부과의 제척기간)・제27조(국세징수권의 소멸시효)
🇨🇳 中國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52条(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追征期)
🇩🇪 德國Abgabenordnung (AO) § 169 (Festsetzungsfrist) und § 228 (Zahlungsverjährung)
🇫🇷 法國Livre des procédures fiscales, art. L169 (délai de reprise) et art. L274 (prescription de l'action en recouvrement)
🇺🇸 美國Internal Revenue Code § 6501 (limitations on assessment) and § 6502 (collection after assessment)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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