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 第 121 條(施行細則等之擬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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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施行細則、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及遞耗資產耗竭率表,由財政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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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所得稅法第121條授權財政部訂定施行細則、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及遞耗資產耗竭率表,這些行政命令決定折舊年限與費用列報細節。
Q · 所得稅法第121條在規定什麼?
授權財政部訂施行細則與折舊年限表
依所得稅法第121條,本法施行細則、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及遞耗資產耗竭率表,由財政部訂定。換言之,立法院定大原則,真正決定你設備幾年折舊完、費用怎麼列報的執行細節,由財政部以行政命令訂定,不需再經立法院。
深度解讀
財政部手上有三把鑰匙,每一把都能直接改變你要繳多少稅。第一把是所得稅法施行細則,裡面塞滿了母法沒寫清楚的執行細節,例如哪些費用可以列報、怎麼計算。第二把是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決定你買的機器設備幾年折舊完畢,折舊速度直接影響每年能扣多少成本。第三把是遞耗資產耗竭率表,決定礦場、油井這類會「用完」的資產每年可以攤多少。這三樣東西都不用經過立法院,財政部自己訂、自己改、自己公布。換句話說,立法院只畫了大框架,真正決定你口袋裡少多少錢的操作細節,全在財政部手上。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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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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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