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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 第 4-2 條(期貨交易所得暫行停課所得稅)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期貨交易稅條例課徵期貨交易稅之期貨交易所得,暫行停止課徵所得稅;其交易損失,亦不得自所得額中減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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