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資優惠高壓場景的精準對話美國法庭詰辯學院 NITA 教官的溝通實戰心理學把最高壓房間裡的詰問與提問邏輯,變成你日常對話的工具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2 分鐘2 分鐘2 分

所得稅法 第 76-1 條

快速跳轉

(刪除)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所得稅法第76條之1已於民國95年刪除,原為強制盈餘歸戶規定,現行未分配盈餘課稅依第66條之9辦理。

Q · 所得稅法第76條之1還有效嗎?

已刪除。民國95年因第66條之9計算基準變更而廢止

所得稅法第76條之1已於民國95年(2006)刪除,現已無效。原條文是「強制盈餘歸戶」制度:公司未分配盈餘累積超過已收資本額二分之一時,須辦理增資,否則稽徵機關得就全部累積盈餘按股份歸戶課稅。第66條之9修正後改以商業會計法稅後純益為基準計算未分配盈餘,計算基礎已不同,本條遂遭刪除。現行未分配盈餘課稅請參照第66條之9。

深度解讀

本條於民國95年刪除。原規定公司未分配盈餘累積數超過已收資本額二分之一以上者,應於次年度辦理增資,否則稽徵機關得就全部累積盈餘按股份歸戶課稅。因第66條之9修正後,未分配盈餘改採商業會計法稅後純益為基準計算,計算基礎已不同,本條規定遂遭刪除。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4 則常見問答

立法沿革 4 版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本條有 4 段立法理由。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回 所得稅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所得稅法第 76-1 條規定:「(刪除)」(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所得稅法第 76-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所得稅法第 76-1 條的立法沿革共 4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