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配盈餘申報之查核: 一、逐一核對相關文件,查明各計算項目是否合於規定並正確計算。 二、查明未分配盈餘應加徵稅額,相關抵減、留抵、抵繳稅額是否合於規定並正確計算。
根據營利事業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所得稅辦法第19條,營利事業在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未分配盈餘時,需要進行以下查核工作: 1. 逐一核對相關文件:此項目要求會計師逐一核對相關文件,確認各計算項目是否符合規定並正確計算。這包括檢查相關帳簿、報表以及其他相關文件,確保計算的準確性和合規性。 2. 查明未分配盈餘應加徵稅額:此項目要求會計師查明未分配盈餘應加徵的稅額,並檢查相關的抵減、留抵以及抵繳稅額是否符合規定並正確計算。這確保了營利事業在納稅時的合法性和正確性。 例如,營利事業在申報未分配盈餘時,會計師需要逐一核對相關的帳簿和文件,包括財務報表、稅務申報表以及相關支出和收入的相關文件。同時,他們需要確認未分配盈餘應加徵的稅額,並計算相關的抵減、留抵以及抵繳稅額。這樣可以確保營利事業的未分配盈餘申報符合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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