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 第 2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營利事業之帳簿憑證,除為緊急避免不可抗力災害損失、或有關機關因公調閱或送交合格會計師查核簽證外,應留置於營業場所,以備主管稽徵機關隨時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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