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對於前項申報書表文件,應嚴密保管,非經財政部長核准,不得調閱或洩露,違者以洩露公務機密論。
根據稅務關務人員服務獎懲辦法第8條,財政部對於前項申報書表文件有嚴格的保管規定。該法規定財政部應該嚴密保管這些文件,未經財政部長核准,任何人不得調閱或洩露文件內容,否則將被視為洩露公務機密的行為。這項規定的目的是保護這些文件的機密性,以防止敏感信息外洩。財政部需要嚴格執行這項規定,以確保公務員的申報資料和個人隱私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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