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35

快速跳轉
  1. 1.本辦法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二月十二日修正發布之第九條、第十條、第二十條第一款及第二十三條之一,自課徵八十六年度綜合所得稅用之。
  2. 2.本辦法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二月五日修正發布之第十九條第二款、第十九條之一、第二十條第四款第一目、第二十條之一、第二十二條第四款、第二十三條第二款、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及第二十五條之一,自九十五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適用之。
  3. 3.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三月二十六日修正發布之第二條、第八條之一、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三條之一、第二十四條、第三十條及第三十一條之一,自一百零二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適用之;第二十條之一自一百零四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適用之。
  4. 4.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六月二十五日修正發布之第二十條之一第一款,自一百十二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適用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第 35 條沒有在提供的資料中提到,因此無法就此條釋義。

  • 第九條、第十條、第二十條第一款及第二十三條之一條文
  • 所得稅名詞
  • 名詞
  • 第十九條第二款、第十九條之一、第二十條第四款第一目、第二十條之一、第二十二條第四款、第二十三條第二款、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及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
  • 第二條、第八條之一、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三條之一、第二十四條、第三十條及第三十一條之一條文
  • 第二十條之一條文
  • 第二十條之一第一款條文
  • 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20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第 35 條規定:「本辦法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二月十二日修正發布之第九條、第十條、第二十條第一款及第二十三條之一,自課徵…」(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第 3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