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6 分鐘6 分鐘6 分

遺產及贈與稅法2無人承認繼承之遺產稅

快速跳轉

無人承認繼承之遺產,依法歸屬國庫;其應繳之遺產稅,由國庫依財政收支劃分法之規定分配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無人承認繼承之遺產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條歸屬國庫,其應繳遺產稅由國庫依財政收支劃分法分配給中央與地方。

Q · 全家都拋棄繼承,房子和存款最後會變成誰的?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條歸國庫,但要先繳遺產稅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條,無人承認繼承之遺產歸屬國庫,但國庫並非無償概括承受:須先由遺產管理人清償債務、向國稅局申報並繳納遺產稅後,剩餘財產才移交國庫,最後再依財政收支劃分法分配給中央與地方。整個程序須經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民法第1177條)與公告搜索繼承人至少一年(民法第1178條),通常歷時一到兩年。

白話解讀

這條乍看荒謬:一個人死了沒人繼承,財產歸國庫,然後國庫還要向自己課遺產稅?答案是:對,就是這樣。這條規定的核心不在「課不課稅」,而在「稅怎麼分」。當全體親屬都拋棄繼承、或者真的沒有任何法定繼承人時,依民法§1185財產歸屬國庫。但遺產稅還是要算出來,然後由國庫依財政收支劃分法分給中央和地方。聽起來像左手給右手的遊戲,其實不是:中央和地方的分配比例不同,這筆稅真正影響的是縣市政府的預算。在少子化、孤獨死增加的台灣社會,這條實際被援用的頻率逐年上升。你以為這跟自己無關,但當你開始思考「如果我沒有孩子、配偶又先走了,我的財產會去哪裡」這個問題時,答案就藏在這條裡。

法律定性

無人承認繼承之遺產,指被繼承人死亡後無法定繼承人、或全體繼承人均拋棄繼承,致繼承關係無人承認之遺產。依本條規定,此類遺產依法歸屬國庫,其應繳之遺產稅由國庫依財政收支劃分法分配於中央與地方,是繼承鏈斷絕後財富歸屬與稅課的銜接規範。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以條文原文為準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我沒結婚沒小孩,父母也都走了,我死後錢會怎麼處理?

若仍有兄弟姐妹或祖父母等法定繼承人,他們有繼承權;若全部都沒有或都拋棄繼承,遺產會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條走歸屬國庫程序: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公告搜索繼承人一年、清償債務、繳遺產稅,剩餘歸國庫。想避免這個結果,生前立遺囑指定受遺贈人是最直接的方法。

Q2全家拋棄繼承後,房子還會被放著沒人管嗎?

不會永遠放著。親屬或債權人可聲請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接管(民法第1177條),管理人會變賣財產、清償債務、繳稅,剩餘歸國庫,整個程序通常要一到兩年。

Q3歸國庫的遺產還要課遺產稅嗎?

要。課稅與歸屬是兩件獨立的事,稅額先算出由遺產支付,剩餘才進國庫,歸屬後還依財政收支劃分法分配給中央與地方。

Q4無人承認繼承的遺產會怎麼處理?

經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公告搜索繼承人一年仍無人承認,清償債務並繳遺產稅後,剩餘歸屬國庫。

Q5什麼叫無人承認繼承?

被繼承人死亡後查無法定繼承人,或全體繼承人均拋棄繼承,致繼承關係無人承認的狀態。

Q6歸國庫和繼承差在哪?

繼承由繼承人取得並負稅;歸國庫是繼承鏈斷絕後的最終歸屬,國庫接收前仍要由遺產繳稅。

Q7遺產管理人是什麼?

法院於無人承認繼承時選任,負責管理、清算遺產、公告搜索繼承人並申報稅務的人。

Q8無人承認繼承的遺產怎麼處理?

聲請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 → 公告搜索繼承人一年 → 清償債務 → 申報繳遺產稅 → 剩餘歸國庫。

Q9怎麼聲請選任遺產管理人?

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向被繼承人住所地法院聲請,附死亡證明、親屬關係與拋棄繼承文件。

Q10債權人在無人承認繼承時怎麼討債?

在遺產管理人公告期內申報債權,由遺產於歸庫前優先受償。

Q11怎麼避免自己的遺產走歸國庫這條路?

生前預立遺囑指定受遺贈人、設立信託或搭配每年免稅額做生前贈與規劃。

Q12全家拋棄繼承 vs 沒有繼承人,歸庫程序一樣嗎?

結果都歸國庫,程序都要公告搜索一年,差別在前者繼承人曾存在並聲明拋棄、後者自始查無繼承人。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情境財產去向是否課遺產稅是否歸國庫
有法定繼承人且承認繼承由繼承人繼承是(納稅義務人為繼承人)
全體繼承人拋棄繼承經公告搜索後歸國庫是(由遺產支付)
查無任何法定繼承人經公告搜索後歸國庫是(國庫依本條繳納)

財產去向

有法定繼承人且承認繼承
由繼承人繼承
全體繼承人拋棄繼承
經公告搜索後歸國庫
查無任何法定繼承人
經公告搜索後歸國庫

是否課遺產稅

有法定繼承人且承認繼承
是(納稅義務人為繼承人)
全體繼承人拋棄繼承
是(由遺產支付)
查無任何法定繼承人
是(國庫依本條繳納)

是否歸國庫

有法定繼承人且承認繼承
全體繼承人拋棄繼承
查無任何法定繼承人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日本民法第959条(残余財産の国庫帰属)
韓國민법 제1058조(상속재산의 국가귀속)
中國民法典第1160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德國BGB § 1936(gesetzliches Erbrecht des Staates / Fiskuserbrecht)
法國Code civil art. 539 et art. 811(succession en déshérence — biens reviennent à l'État)
美國Uniform Probate Code § 2-105(escheat to the state when there is no taker)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立法沿革 1

(0620126 制定)

無人承認繼承之遺產,依法歸屬國庫;其應繳之遺產稅,由國庫依財政收支劃分法之規定分配之。

立法理由無人承認繼承之遺產,應歸屬國庫,其應繳之遺產稅,由國庫依財政收支劃分法之規定分配之。

  • 繼承名詞
  • 遺產稅名詞
  • 財政收支劃分法法規
(0620126 制定)

無人承認繼承之遺產,應歸屬國庫,其應繳之遺產稅,由國庫依財政收支劃分法之規定分配之。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遺產及贈與稅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2 條規定:「無人承認繼承之遺產,依法歸屬國庫;其應繳之遺產稅,由國庫依財政收支劃分法之規定分配之。」(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2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