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 第 54 條
快速跳轉
- 1.本細則自中華民國七十五年四月一日施行。
- 2.本細則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七十七年六月二十五日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七十七年七月一日施行外,其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資料,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54條的內容如下: 1. 本細則自中華民國七十五年四月一日施行。 2. 本細則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七十七年六月二十五日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七十七年七月一日施行外,其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根據上述資料,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54條於中華民國七十五年四月一日開始生效。此外,該條約定的修正條文施行日期則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參考資料: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54條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