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印花稅法 第 16 條(改用憑證)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已貼印花稅票之憑證,因事實變更而修改原憑證繼續使用,其變更部份,如須加貼印花稅票時,仍應補足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