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土地稅減免規則 第 21 條(申請減免之公告)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直轄市、縣(市)主管稽徵機關應於每年(期)地價稅或田賦開徵六十日前,將減免有關規定及其申請手續公告週知。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