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稅徵收細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依本法訂定,報財政部備查。
根據提供的資訊,我無法找到有關娛樂稅法第17條的具體內容或相關案例。
娛樂稅徵收細則,由各省(市)政府依本法擬訂,送財政部核備。
立法理由本條由原條文第三十條移列並修正文字。
娛樂稅徵收細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依本法擬訂,送財政部核備。
立法理由配合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爰將省政府主管事項修正由縣(市)政府主管。
娛樂稅徵收細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依本法訂定,報財政部備查。
立法理由配合地方制度法第二條第五款規定用詞,酌作文字修正。
本條由原條文第三十條移列並修正文字。
配合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爰將省政府主管事項修正由縣(市)政府主管。
配合地方制度法第二條第五款規定用詞,酌作文字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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