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 54 條
海關依據海關緝私條例或其他規章應處理之保稅倉庫存貨,得憑海關扣押憑單隨時將存儲於倉庫之該項貨物扣存海關倉庫,保稅倉庫業者或管理人不得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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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第54條,海關依據海關緝私條例或其他規章應處理之保稅倉庫存貨時,有權憑海關扣押憑單隨時將存儲於倉庫的該項貨物扣存到海關倉庫。保稅倉庫業者或管理人在這種情況下無權拒絕。根據這項規定,如果海關根據相關法規需要處理存放在保稅倉庫中的貨物,保稅倉庫業者或管理人必須配合並將該貨物扣存到海關倉庫。這確保了海關能夠有效執行相關的緝私任務。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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