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 第 2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書面貨物艙單內所載事項不得任意塗抹或擦補,如需更正者,應在原填事項之上加一劃線後,另將正確事項填註,其更正處並應由運輸工具負責人或運輸工具所屬運輸業者在旁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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