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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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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在外港或海關辦公時間外上下旅客,應先向海關申請准;船舶工作人員不得在外港上下船舶者,亦同。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第55條,當船舶在外港或海關辦公時間外上下旅客時,必須事先向海關申請核准。同樣地,船舶工作人員也不得在外港上下船舶。這個規定的目的是為了確保船舶的安全和避免可能的違法行為。 參考資料: "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經濟部關務署,2000年11月30日修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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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第 55 條規定:「船舶在外港或海關辦公時間外上下旅客,應先向海關申請核准;船舶工作人員不得在外港上下船舶者,亦同。」(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第 5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