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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貨物報關驗放辦法 第 1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出口貨物之貨品分類號列,應依據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據實申報。
  2. 貨物輸出人應配合海關查需要,提供有關型錄、說明書或圖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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