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體船隻進口通關辦法 第 1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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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本辦法規定者,依其情節按海關緝私條例或有關法令之規定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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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解體船隻進口通關辦法第17條的規定,違反本辦法的行為將依照海關緝私條例或有關法令的規定來處理。根據海關緝私條例第27條第1項、第2項的規定,違反該條例的行為者為具有船長或管領人身分,其行為要件為利用船舶等運輸工具私運貨物進口。同條例第36條則規定違反該條例的貨物主體為私貨。根據這些法條的規定,可以推斷解體船隻進口通關辦法第17條違反情節嚴重的行為,將依照海關緝私條例來處理,如沒入貨物或處以相應的罰款或處罰。具體處理方式則需要參考海關緝私條例的規定以及相關判決和判例。
- 海關緝私條例法規
- 法令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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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