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8

快速跳轉

(刪除)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參考資料,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8條規定了以下內容: 1. 快遞業者符合以下兩個條件之一,海關得准許他們在不拆開包裝的情況下處理貨物並進行分類: a) 公司管理制度健全,無欠稅,且最近三年內未有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上的漏稅或罰鍰。 b) 公司使用電腦處理帳冊、表報、艙單等資料,且通關手續也是通過電腦連線進行。 2. 在不拆開包裝的情況下處理貨物指根據進出口快遞貨物的性質和價格進行分類,並不包括拆開包裝、倉庫點收、分區堆放和運送至通關線輸送帶等操作。 3. 處理貨物的人員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a) 不得利用處理貨物的機會從事非處理貨物的工作。 b) 必須按海關的規定穿著處理貨物時所識別的背心。 c) 處理貨物的背心不得借給其他快遞業者或非處理貨物的人員使用。 以上解釋是根據所提供的資料進行推斷和理解,可能不是完全正確或全面的,如果需要正確的解釋,應該參考相關法規及其解釋性文件。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 8 條規定:「(刪除)」(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 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