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 第 2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離島免稅購物商店之帳冊及報表,應於年度盤存結案後,保存十年;其相關憑證保存五年。
- 前項相關憑證,離島免稅購物商店得於盤存結案後報經監管海關核准,以電子媒體按序儲存後,依規定年限保存,其原始單證得予銷毀。銷毀後,監管海關查案須列印單證及有關文件時,離島免稅購物商店應負責提供,不得拒絕。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 第29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